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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建国史四:北美印第安人与殖民者的冲突

在今天的北美大陆东部沿海,也就是现在美国所在的地方,居住着很多印第安人的部落,他们讲不同的语言,有些从事农耕,有些以狩猎为生,有些四处征战,有些则热爱和平。这些部落很多延续至今,其中包括塞讷卡人莫霍克人、西米诺尔人和彻罗基人等等。

第一批欧洲移民来到北美大陆之前的很多年,这些印第安人部落就已经建立起了各自的文化和信仰。东海岸的印第安人还拥有高度发达的贸易体系,各印第安部落曾从事广泛的物物交换。



欧洲移民与印第安人的交易

欧洲人和北美东海岸印第安人之间第一次有记载的会面发生在十六世纪。当时,法国和西班牙巴斯克地区的渔民横穿大西洋,在北美东部沿海地区寻找鲸鱼。他们在岸上架设临时营地,经常跟当地的印第安人交换物品,还雇他们干活,双方都觉得这种关系挺不错。




欧洲渔民也曾多次试图在当地建立永久性定居点,但是都因为受不了冬天的寒冷而以失败告终。

1620年,欧洲的第一批永久性移民来到了新英格兰地区的普利茅斯,他们希望跟印第安人和平共处,他们需要从印第安人那里换取食物。1621年,在印第安人的帮助下,他们获得了丰收,双方举行了为期三天的庆祝活动并由此诞生了今天的感恩节。那时,他们清楚的知道,自己势单力薄,一旦发生冲突,根本不是印第安人的对手。

双方冲突的原因

随着欧洲移民的越来越多,问题不可避免的出现了。移民与印第安人因土地、宗教信仰和文化差异造成了剧烈的摩擦。

登陆之初的移民与印第安人尚能和平相处

首先,双方对土地的不同看法引起了巨大的分歧,带来了随后几百年都无法解决的问题。



对于欧洲移民来说,土地的重要性非同小可。在英国等欧洲国家,土地意味着财富,拥有大批土地能给一个人带来巨大的财富和权力。来到北美大陆的很多定居者都是欧洲的穷人,属于少数宗教派别,根本不可能拥有自己的土地。他们来到新大陆后,发现这里的土地好像根本就没有主人。英国的公司需要吸引定居者到新大陆去,于是就用土地作为奖赏。对于很多人来说,这无疑是梦想成真,成了他们改变生活的机会,土地让他们有机会积累财富和权力。



北美印第安人却认为,土地不属于任何人,是大家共同分享的财富。他们觉得,任何人都可以在一片土地上住下来,种庄稼,以此养家糊口。印第安人生活在大自然里,了解土地和周围的环境,并不想改变大自然。他们不用太辛苦就能生活得很好。不论是农耕还是狩猎,他们每过几年就会换一个地方,让土地有机会休耕,让动物的数量可以继续增加。印第安人熟悉自然生态规律,让大自然为自己服务。



在新英格兰地区定居的第一批欧洲移民数量有限,虽然他们渴望得到土地,但由于土地资源丰富,所以印第安人对此并不担心,双方尚可和睦相处。印第安人还教会了欧洲移民耕种和生存的技能,印第安人没有想到的是,欧洲移民要把土地据为己有,对他们来说,这是难以想象的,就好像要占有空气和云彩一样不可思议。
年复一年,踏上北美大陆的欧洲移民不断增加,他们占据的土地也越来越多。他们砍伐树木,搭起围栏,把外人和猛兽挡在外面,并要求印第安人不要侵犯他们的土地。



其次,在宗教信仰上双方的裂痕也难以弥补。

欧洲移民都是虔诚的基督徒,他们视基督教为唯一的信仰,认为所有人都应该信仰基督。但是他们发现,印第安人对基督教并不感兴趣,也不打算改变自己的信仰。很多欧洲移民因此觉得,既然印第安人不是基督教徒,那他们就不值得信任,是邪恶的人群。但印第安人的信仰其实非常虔诚,他们相信无形的神灵。他们生活在大自然中,相信宇宙万物互相依存,所有部落都有向大自然的创造者祈福的仪式,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总会看到宇宙创造者留下的痕迹。



最后,疾病也给欧洲移民和印第安人带来了摩擦。

欧洲移民把天花等当时欧洲常见的疾病带到了美洲大陆。这些病毒是印第安人从来都没听说过的,他们的免疫系统完全没有抵御能力,很多部落被传染后,死得一个不剩。



北美大陆东部沿海各地的欧洲移民和印第安人关系的发展大同小异。他们一开始都能和睦相处,交换各种物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危机最终爆发,要么是某个欧洲移民要求印第安人不要踏上他的土地,要么是某个欧洲移民或是某个印第安人被杀害,使恐惧逐渐取代了友谊,其中一方会觉得受到了对方的袭击,并奋起反击,仇恨开始蔓延,最终酿成印第安人“大灭绝”的惨剧。

美洲印第安人的人数

关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前美洲印第安人的数量,欧洲学界存在诸多争议。1830年,乔治·卡特林根据印第安人相传的“大灭绝”故事,推算出哥伦布到来前北美洲印第安人约有1600万,但这一结论受到其他人类学家的质疑,他们认为数量从未超过100万。

二十世纪初,史密森学会委托人类学家运用数学统计方法,考虑印第安人的生产方式、土地及狩猎资源等因素,推算前哥伦布时代美洲人口。阿尔弗雷德·克罗帕在1934年得出结论,认为1492年前整个美洲印第安人约为840万,北美和加勒比海及南美各占一半。

北美的印第安人

这些数字未考虑欧洲疾病导致的人口锐减。因此,1960年后,人类学家提出新修正数字。亨利·多宾斯于1962年提出,前哥伦布时代美洲印第安人口为9000万至1.2亿,其中墨西哥以北地区为1000万至1200万。他采用的方法是,假设95%的美洲印第安人死于欧洲疾病,然后基于哥伦布到来后的人口数字推算,但这种方法不够严谨,因为病毒在新种群的毒性会逐渐减弱。

欧洲人带来的新作物(小麦、大麦、黑麦、甘蔗、香蕉)、新动物(鸡、猪、羊,马等),虽原为自用,但迅速传播至印第安人,对其人口增长产生影响。

目前多数西方学者认同的数字是,1492年美洲印第安人约为5500万,其中墨西哥以北地区约400万。

早期英国殖民者与印第安人的冲突

欧洲人的美洲殖民史伴随着严重的种族歧视,西班牙人的文献记录详细描述了阿兹特克帝国用活人祭祀的野蛮习惯和加勒比人的食人习俗,以及欧洲人同印第安人发生冲突的血腥细节,把印第安人描绘成狡诈的、野蛮的、令人作呕和没有人性的"野兽"。"野蛮的怀有敌意的印第安人”这种概念在英国移民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十七世纪,有许多次冲突是以白人袭击印第安人为开端的,如曾居住在今日康涅狄格州东部的佩科特印第安人,他们一度只与荷兰人进行贸易往来,激怒了英国人。1636年两个波士顿商人在布洛克岛被佩科特人谋杀后,马萨诸塞当局派出了由120名英国人和一些莫希干族、纳拉甘赛特族印第安人组成的武装进行报复,在米斯蒂克河和康涅狄格河杀死了700多名佩特科男人、妇女和儿童。

佩科特战争(1636-1638是美洲原住民佩科特部落与1620-1630年间在新英格兰建立定居点的英国移民之间的冲突。战争的直接原因是两名英国商人约翰·斯通船长和约翰·奥尔德姆据称是被佩科特人的盟友西尼安提克部落谋杀的。

1636年,马萨诸塞湾殖民地的第三任总督亨利·韦恩爵士派约翰·恩迪科特远征布洛克岛,奥尔德姆在那里被杀,向西尼安提克索要凶手投降。恩迪科特最终烧毁了那里的原住民村庄并杀死了一名男子,然后航行到沿海的佩克特村庄,烧毁了该村庄,杀死了更多人,并毁坏了农作物。作为报复,佩科特人开始袭击英国定居点并杀害殖民者。

1637年5月26日,一支来自马萨诸塞州和康涅狄格州殖民地的民兵连在纳拉甘西特部落和莫希干部落成员的协助下,袭击了位于米斯蒂克的佩科特据点。堡垒被纵火,700 多名佩科特人丧生,其中大部分是妇女和儿童。幸存者逃到另一个防御工事,并在他们的酋长萨萨库斯的带领下前往安全的新荷兰(今纽约州),在那里他们希望受到易洛魁联盟的欢迎。易洛魁人的莫霍克人反而处决了萨萨克斯,并将他的头和手送回英国人手中。

当时居住在该地区的大约3,000名佩科特人中,只有 200 多人在战争中幸存下来。其中一些被卖到西印度群岛、百慕大或当地农民为奴隶,而另一些则被卖给莫西干人和纳拉甘塞特人作为奴隶。佩科特人被禁止以自己的名字称呼自己,也被禁止居住在他们祖先的土地上,即使在战后,殖民当局仍为佩科特人的头皮支付赏金。

战争导致佩科特部落几近灭绝,并开辟了康涅狄​​格州和长岛地区,进一步促进了英国的殖民化。

印第安人做出了反击,数次给殖民地带来严重威胁和沉重打击。北美十三块殖民地的移民仅仅是在武器优势和英国军队的支援下,才最终击败了印第安人部落的进攻。在这个过程中有大量的移民被屠杀,比如在1622年,弗吉尼亚殖民地80%的居民点被印第安人推毁,一半的移民被屠杀,1644年再次遭到血腥屠杀。

1675-1676年,在以万帕诺亚克人、纳拉甘赛特人、尼普穆克人、波当克人为一方,以英国人、莫希干人、佩古奥特人为另一方,被北美殖民者称为“菲利普国王战争”的冲突中,印第安人杀害了康涅狄格河、纳拉甘赛特湾和普利茅斯地区三分之一的移民。

"菲利普王”是新英格兰白人对万帕诺亚克族酋长梅塔科米特的称呼,万帕诺亚克人并非一直与英国人为敌,梅塔科米特的祖父还曾和英国人联盟来攻打邻近的其他印第安部落。

十七世纪70年代,殖民者越来越向内陆扩张,砍伐森林,赶走部落赖以为生的大型野生动物,移民的牲畜又是开栏饲养的,时常毁坏万帕诺亚克人的庄稼。食品短缺和疾病使得印第安人口大量下降,印第安人意识到自己居住的地区已经英国殖民地所包围,并被迫解除武装,于是选择武力解决。战争的导火线是普利茅斯殖民地实行英国法律,审判并绞死了几个在非战争状态下谋杀本部落印第安同胞的万帕诺亚克人。

这场战争是移民与印第安人之间最漫长的殊死搏斗,在长达三年的“菲利普国王战争”里,组织完善并且装备火枪的印第安人横扫马萨诸塞湾的城镇和村庄,杀死了当地近三分之一的移民。移民从1676年起开始反攻,利用印第安部落之间的矛盾,从莫希干人和莫霍克人中雇佣向导、间谍和士兵。最后,莫霍克人偷袭了梅塔科米特,将其击毙,砍下他的头颅呈献给马萨诸塞总督,这位酋长组建起来的跨部落联盟迅速崩溃。

一些万帕诺亚克人的领袖被处死,其他人被当乍奴隶卖到西印度群岛,这个部落从此走向了消亡。

对于北美殖民地的早期移民来说,印第安人是无所不在的,他们没有任何警告便进行袭击,特别是对于边远地区林中小屋的拓荒居民来说,印第安人更是夜阑人静时突然出现的鬼魅,好像"无数肉身的鬼魂从四面八方攻击他们”。印第安人的丛林游击战,不分时机和地点,用战斧和弓箭对移民进行了无差别的攻击。他们抓住移民时没有优待俘虏的说法,在处置时很少表现怜悯,而是直接屠杀或拷打,用尖棍刺穿俘虏,任其流血至死,再或者直接剥下头皮,满足他们的报复和嗜血心理。

一个叫约瑟夫·多德里奇的牧师曾经目睹了十八世纪后期在西弗吉尼亚的一次野蛮进攻:“印第安人不分青红皂白的乱砍乱杀。他们的目标是消灭全部敌人,儿童也是他们屠杀的对象,因为如果是男孩,日后会成为战士,如果是女孩,则会成为母亲。在他们看来甚至胎儿也是有罪的。杀死母亲、让胎儿死在其腹中还不过瘾,他们剖开母腹,把胎儿挂在棍子上或柱子上作为战利品,并以此恐吓屠杀中的幸免者。

印第安人的这种战争规则并不是专门针对移民的,各印第安部落之间一直在以这样的战争规则互相攻伐。一些印第安部落对移民发动袭击的最初始原因是移民占领了他们的土地,而后来的原因就更复杂了:有时是贪羡移民所使用的火枪,工具、手和牛车;有时为了偷酒喝;有时对一个部落做出友好的态度也可能被该部落的敌对者认为是直接的宣战。

上图是1675年“菲利普国王战争“中,穆唐普酋长率领尼普穆克族印第安人袭击马萨诸塞的布鲁克菲尔德村的场景。当时这里有大约35名白人男性和70名妇孺,他们被围困了三天,打死100多名印第安人,最后被莫希干印第安人和350名英军部队所解救。

对印第安人威胁的恐惧使得北美殖民地的移民在西部边界地区修建了一系列要塞,有时候是由一栋特定的私人住宅改装而成的,有时则用谷仓来改建。这种要塞墙壁很厚,墙上开有射击孔,有突出的二层顶楼,四角还有了望塔。有些城镇还仿效印第安人那样,把他们的城镇用一道防御工事围绕起来。每当发出印第安人袭击的警告时,附近居民就携带贵重细软和牲畜粮食躲到要塞中,这种要塞从南到北遍布北美殖民地。

只有在秋冬季节,印第安人不能出来袭击,这些居民才回到各自的农场小屋,收割玉米、挖掘土豆、饲养肥猪、修补房屋。当冬天来临时,北美殖民地的居民无不额手相庆,狂喜不已,对于他们来说,这灰暗的冬天比五月的鲜花和暖风还要令人陶醉。而当天气转暖、冰雪融化后,每个人又变得愁容满面,和煦的阳光令他们战票而恐惧,因为印第安人又要发动新的袭击,他们又要被迫迁回令人厌恶的要塞中去了。

宾夕法尼亚的殖民战争

在北方的宾夕法尼亚殖民地,掌握大权的教友派教徒却秉持和平主义信条,坚信"复仇是上帝的事,他将为受苦受难、蒙受冤屈的人复仇。所以,我们不能复仇,只能为上帝受苦受难……”。在斯图亚特王朝的英国或清教徒的马萨诸塞背诵这个信条可能会导致教友会教徒坐牢,但是在宾夕法尼亚坚持这一信条的结果却大不相同,它会使非教友会教徒付出生命。

宾夕法尼亚教友会当局注意到酒使印第安人逐渐沉沦,于是秉承清教徒的道德观,下令禁止向印第安人出售酒。于是印第安人自己动手抢,对移民村庄发动了数次袭击。

教友会统治者最终痛苦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即“我们彻底摈弃战争和战斗精神..…如果这仅仅是要我们牺牲自己的生命,那这是我们自己的事,这算不了什么。但是其他人就会受我们的牵连”。最后,宾夕法尼亚殖民地议会不得不同意接受非教友派的人当总督,后者对印第安人的态度不那么假斯文。

即便如此,被教友派把持的议会也经常为难总督,拒绝批准任何以战争为目的的拨款。比如在1748年,该议会就拒绝投票支持费城的防务拨款,但却拨款五百英镑给特拉华族印第安人,虔诚地希望这笔钱能用来给他们提供生活必需品,"以培养我们之间的友谊,而不是用来鼓励互相进行战争”。

这些严重脱离现实的教友派信徒怎么也不肯相信,赠给印第安人的子弹和火药不止是用来射杀野牛和鹿的。

从1756年到1763年的欧洲“七年战争”在美国有另一个别名,即“法国和印第安人战争”,直截了当地指明了交战的对象。这场战争在北美是从1754年开始算的,1755年,法国人怂恿特拉华族印第安人对宾夕法尼亚北部发动血腥的袭击,以阻挠英国人从“易洛魁六部落同盟"那里购买西宾夕法尼亚的土地。

教友派占多数的宾夕法尼亚议会的第一反应是不相信,认为他们那些特拉华族的老朋友"肯定不会”进行大屠杀;第二个反应是印第安人也是人,总不愿相信他们也会干坏事;第三个反应是这次印第安人的不满情绪定是由于近来英国人不公正地对待他们造成的。

宾夕法尼亚议会没有做出任何加强军事防御的决定,却立即开始调查印第安人不满的原因,通过了一项要更好地与印第安人公平交易的法案,并限定出售给印第安人的货物的最高价格等等。可惜这些措施对边远地区的移民起不到什么安抚作用,他们的房屋还是被烧毁,农作物还是被破坏,妻子儿女还是被剥掉头皮。

当时,已经有相当多的爱尔兰人和德意志人在西宾夕法尼亚的荒野地区垦荒定居,这些人并不信奉和平友善的教友派教义,时时刻刻受到敌对的法国人和印第安人的威胁。

由于屠杀事件层出不穷,整个宾夕法尼亚西部陷入惊恐之中,越来越多的难民逃亡东边。1755年7月俄亥俄河流域迪凯纳堡的法军司令洋洋得意地向上司汇报说,他已经唆使印第安人“成功地对邻近的三块殖民地--宾夕法尼亚、马里兰和弗吉尼亚造成了巨大的破坏。居民们被全部逐离。从坎伯兰堡一线算起整整九十英里宽的地带上彻底摧毁了居民点.…….印第安人的村庄里到处是白人俘虏,男女老少都有。敌人(英国)遭受的损失远远超过开战以来它所遭受的其他失败。

1755年年底,三百名绝望的德国移民从西部来到费城,要求议会立即对印第安人采取行动。他们陈述的屠杀惨状把议会吓坏了,而教友会信徒内部也在这时出现了分歧。本杰明·富兰克林和教友会中的开明派主张抛弃绝对化的和平主义原则,要求拨款建立民兵,以进行自卫。

这次逼宫行为以及宾夕法尼亚西部大展杀,在英国引起的对教友会的舆论反感,最终导致教友派成员集体退出宾夕法尼亚议会,该殖民地遂在1756年春对特拉华族和肖尼族印第安人宣战。与此同时,针对印第安人剥取移民头皮的做法,英国军队及各殖民地民兵也采取了以眼还眼的“头皮悬赏”制度:谁带回印第安人的头皮就可以得到100英镑的奖金(大致相当于今天的2万美元)。

38岁的罗伯特·麦克基(被印第安人剥头皮)

剥头皮”(scalping)这个词如今已经成为美国文化中的一个常用词。剥取敌人带头发的头皮作为胜利纪念品的做法大致于公元九世纪在欧洲的西哥特人、法兰克人和盎格鲁撒克逊人中绝迹,但是在北美印第安人当中一直流行到十九世纪。

上图中的人叫罗伯特·麦克基,1864年7月18日,当时才12岁的麦克基跟随一支车队从堪萨斯州利文沃思堡前往新墨西哥联合堡的途中,遭到苏族印第安人袭击,车队中所有成年人都被杀死,小麦克基被拖到苏族酋长"小龟”面前。"小龟”先用一支标枪扎他的肚子,然后用左轮手枪朝他开了一枪,然后用两支能把他钉在地上,接着活剥了他的头皮。其余的苏人也朝他身上乱戳乱刺。附近的美国陆军要塞拉恩堡的驻军听到乱枪声后派出一支侦察队,在事发两小时后赶到屠杀现场,发现小麦克基还活着,而且在几个月后奇迹般地痊愈了(但是永久地失去了头皮)。上面这张照片摄于1890年,当时罗伯特·麦克基已是一名38岁的男子。

弗吉尼亚的殖民战争

1774年,居住在阿巴拉契亚山脉、俄亥俄河与肯塔基河之间的肖尼族和明戈族印第安人,与不断向西拓殖的弗吉尼亚移民之间发生了一系列流血事件。

根据托马斯·杰弗逊在《弗吉尼亚纪事》中的一篇记录,说移民对印第安人的抢劫行为非常愤怒,为了报复,民兵杀死了许多无辜的印第安人,其中包括明戈族印第安人的首领洛根酋长的家人,而洛根是以移民的朋友而闻名的。

在洛根的领导下,俄亥俄河流域印第安人发动了一场反对移民的战争,他们剥去了许多无辜的移民男女和儿童的头皮,但最终还是在1774年10月被弗吉尼亚民团击败。

在这个决定性的战役之后,洛根拒绝和其他酋长一起去向获胜的移民屈膝哀求。相反,他给弗吉尼亚皇家总督邓莫尔伯爵寄去了一封信。

它被刊登在《弗吉尼亚公报》上,随后又被登在北美大陆各报上,甚至连大不列颠的报纸上也刊登了这封信。杰弗逊在他的《弗吉尼亚纪事》中也全文登录了这封信,称洛根酋长为"这个国土上土著居民的天才、尤其是他们的雄辩之才”,以驳斥那些欧洲人的观点:"以为在北美的土壤、气候和其他环境中有某些东西导致动物先天或后天的、肉体或道德的本性的退化,甚至连人类也不例外。"

杰弗逊甚至断言说:"欧洲从未产生过比这篇短小精美、富于雄辩的演说更优秀的东西。”洛根酋长的信曾是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美国学校读本中固定的文章,并为一代又一代的美国年轻人所熟知:

我恳请任何一位白人说说,他是否曾饿着肚子走进洛根家的小屋,而洛根没有给他肉吃?他是否曾在又冷又没衣穿时来到洛根家,而洛根没有给他衣服穿?在最近这次漫长而又血腥的战争中,洛根一直呆在自己的小屋里,一直是一位宣传和平的人。我对白人的爱就是这样的,以致我的同胞经过我家时都指着说"洛根是白人的朋友”。如果不是一个人伤害了我们,我甚至想过和你们生活在一起。去年春天,克雷萨普上校无缘无故地杀害了洛根的所有亲人,甚至连我的女人和孩子也不放过。在现在活着的人中,没有一个人的血管里流着我的血。这个事实呼唤我去报复。我寻求报复;我杀死了许多人;我已经复仇够了。为了国家,我很高兴看到和平的曙光。但不要以为我的高兴是出于害怕。洛根从不惧怕。他不会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而突然作一百八十度的转身的。谁去那儿为洛根哀悼?--没有一人。

直到十八世纪末,印第安人还在威胁着北美殖民地的边区居民,而对于越来越远的美国中西部地区来说,对印第安人的恐惧一直持续到十九世纪末。

1876年乔治·卡斯特将军在小大角战役中全军覆没,美国开始动用一切资源,系统性报复印第安人。十年后少数残留的印第安人被美国陆军押送转移到指定的保留地,长期成为美国人梦魇的"印第安人的威胁"至此才算最后解除。

殖民战争对美国的影响

同印第安人的战争对美国的民族精神有非常大的影响,在北美殖民地的这种战争中,人人都生活在战场上,人人都是士兵,甚至连妇女和儿童也是。

比如在1766年冬天,在弗吉尼亚河谷的谢南多厄县,两个男人带着妻子和孩子坐着一辆大车前往要塞避难,路上遭到了五个印第安人的袭击,男人们被杀死。女人们不但没有被丈夫流血垂死的惨状吓晕过去,反而操起斧头以大无畏的气概和超人的力气保卫自己和孩子。一个印第安人抓住了女人的一个孩子,想把她拖出车厢,孩子的母亲如闪电般把孩子抢了回来,另一只手抡起斧头向印第安人头上砍去。这五个印第安人在搏斗中全都受了伤,最后逃跑了,留下两个妇女和她们的孩子继续前往要塞。

边疆地区的男孩子们也在平日的嬉戏中培养了自卫的能力,他们几乎从一学会走路就开始舞枪弄棒,用枪支或弓能射击小动物和抡斧头砍柴都成了遭到印第安人袭击时自救的本领。在边疆地区,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就达到了参加民兵的年龄,用步枪和子弹把自己武装起来,平时用枪打松鼠、野火鸡和浣熊,和印第安人打仗时则负麦守卫要塞的一个枪眼。

这些民兵的动员速度之快是令人瞠目的:早在1675年“菲利普国王战争"期间,距波士顿镇30英里的一个小镇在9月23日晚上发出了印第安人来袭的警告,一小时之内就从附近各城镇来了一千二百名民兵。当警报解除时,民兵们也以同样的速度解散。

战争成了既是士兵和平民的共同事业,每一个人都亦兵亦民。普利茅斯殖民地早在1633年便规定每个成年男人都必须拥有一支火枪、一条子弹带、一把刀剑、两磅火药和十磅子弹。同时期的欧洲统治者不愿意让他们臣民的手里掌握足以发动叛乱的武器,但在北美殖民地,出于自卫的需要,几乎每个人手中都有武器。

1778年发生在宾夕法尼亚西部的"怀俄明大屠杀”的场面

1778年发生在宾夕法尼亚西部的"怀俄明大屠杀”,是美国独立战争期间的一次惨剧:支持北美独立的“爱国者”和忠于英国王室的“效忠派”当时正在西宾夕法尼亚相互交战,易洛魁六部落联盟作为英国的传统盟友,站在后者一方同美国人作战。

当年7月3日,来自康涅狄格的效忠派成员约翰·巴特勒(他被英军授予中校军衔)带领110名被称做“巴特勒游骑兵”的效忠派民兵,以及464名易洛魁印第安人,突然袭击了怀俄明谷的一个定居点,那里驻有一支360人的北美民兵部队。巴特勒部队先杀死了三名在田里耕作的农民,然后发动实然袭击。北美民兵被打得措手不及,惊慌失措,四下逃散,结果遭到印第安人的血腥屠杀,360人中只有大约20人成功逃生,其余的人全都被杀死。340名死者中有227人被剥了头皮。

这次屠杀在宾夕法尼亚西部和纽约北部引起大规模恐慌,无数移民抛弃家园逃往东部地区避难。当年11月,在巴特勒部队和易洛魁人攻打纽约北部的樱桃谷(Chery Valey)时,再次发生屠杀事件,14名北美民兵和30名平民被剥了头皮。华盛顿决定采取报复措施,于翌年派约翰·苏利文将军发动了“苏利文远征”,推毁了40多座易洛魁人村庄和20多座效忠派的农场。苏利文后来获得了“城镇摧毁者"的绰号,巴特勒则定居在加拿大,2006年加拿大政府在渥太华的“勇士纪念碑”广场为他树立了一座青铜胸像。

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对“普遍拥有武器”这一原则做了简洁的总结,它规定"纪律良好的民兵是保卫自由国家所需,故人们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力不得予以侵犯”。

殖民地民兵作战的传统也导致美国孤立主义精神的产生:民兵们平时是平民,只是在敌人打来时才紧握手中枪支,站在他邻居的身边打退袭击他们村庄的印第安人。去保卫邻近的村庄和城镇也可以,但要保卫邻近的殖民地就太远也太麻烦了。

弗吉尼亚自治领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定期向纽约和新英格兰派去信使,以了解敌对的法国人和印第安人的动向,但他们从来不关心领邦需要哪些物资和人力帮助,只关心那些可能令弗吉尼亚人遭到进攻的消息,当法国人或印第安人发动战争时,各殖民地之间往往用一些几近外交辞令的通信来解释为什么不能派民兵到本殖民地边界以外的地方去支援邻邦作战。

当1756年七年战争爆发,英国人试图把北美各殖民地的民兵合为一支统一军队来对抗法军时,面临的最大障碍就是这种地方主义。甚至到二十一世纪,在各州的国民警卫队(他们是殖民地时期民兵的后继者和继承人)中也时不时的能够看到这种地方主义情结。

与印第安人的土地交易

1625年荷兰人从印第安人手中购买曼哈顿的交易一直被称作是“不公平的交易”,其论据是今日曼哈顿岛的地产总价值高达2.5万亿美元,而印第安人拿到的只是一些不值钱的小玩意儿。

长期以来,这桩购买案一直被人们津津乐道的渲染为“欧洲人诈骗印第安人"的典型论据,并宣称“殖民主义者”是"诱骗”印第安人以廉价出售曼哈顿的。但持此论者避口不谈的是,当时的曼哈顿只是一个荒岛,经过移民两三百年的开发经营才形成今日的繁华局面。在1625年,恐怕无人能预料到这个岛在三个世纪后会价值上万亿美元。

当时的欧洲物价普遍低廉,哥伦布远航队的全部费用才37500弗罗林,只相当于1913年的一万五千美元。另外荷兰人毕竟是购买,而非像西班牙人那样用武力强占。

购买曼哈顿的行为实际上为北美的殖民活动开创了一个先例,但并非"诈骗"印第安人的先例,而是在给印第安人补偿、签订条约之后才获得土地的先例。

19世纪的美国油画《威廉·佩恩和印第安人订立条约》,描述了特拉华族印第安人签订契约、向佩恩出售今日费城所在地区土地的情景

由于同西班牙进行战争的缘故,直到1607年英国人才在弗吉尼亚的詹姆斯敦建立了第一个永久性的殖民地。十七世纪的英国移民到达北美时,这个大陆似乎还没有明确地被任何人占有过。按照十七世纪英国法律的严格条文,是英国国王凭先占权把北美洲变成了保护地。因此,任何人只有得到国王的授予,才能获得在北美的土地所有权。

这显然是英国把殖民爱尔兰的经验和意识带过来了。长期以来,英格兰国王宣称自己有对爱尔兰的主权,并在其东海岸的都柏林一带保持少量移民。从十六世纪下半叶开始,大规模的殖民活动在爱尔兰开始,英格兰贵族和大领主纷纷移居爱尔兰,划分土地,并准备征服当地居民。英国人认为爱尔兰人信奉天主教,忠于罗马教皇且拥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化,是一群愚昧、无知、邪恶的“野人”,无法为英国人所驯化,也无法同化于英国社会,必须对他们进行压制、隔离甚至灭绝。

后来在新大陆建立第一个英国殖民地的汉弗莱·吉尔伯特爵士曾经当过爱尔兰总督,他对爱尔兰人的反叛进行过极其残酷的镇压。继他之后来到美洲的沃尔特·雷利、理査德·格伦维尔等人也是在爱尔兰有领地的英国领主,他们把在爱尔兰的统治经验带到了这里。英国人不想单纯地奴役和同化北美印第安人,他们要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完全由英国移民组成的完整社会,英国殖民者必须同土著保持最严格的界限和最严密的隔离。

所以,英国殖民者从根本上就不尊重印第安人的“土地所有权”。

英属北美十三殖民地

荷兰人同英国人相比,在北美只有"发现权",他们也不像西班牙人,没能从教皇那里获得对美洲土地的占有许可,因此必须从其他地方寻找“法律依据”。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才采取从印第安人手中“购买”土地的做法.

英国殖民者如罗得岛-普罗维登斯殖民地的创始人罗杰·威廉姆斯等人,注意到了荷兰人的做法。这些殖民者由于清教徒的内省精神而执迷地认为印第安人最初拥有对土地的合法所有权,并坚持认为只有印第安人(而非英国国王或其授权的普利茅斯公司)才有权出售土地。

后来,英国人在罗得岛、新英格兰和北美殖民地的其他地区采取了购买印第安人土地的做法,但其中绝大多数人从来就没有改变法律角度上的立场,即印第安人对这些土地没有第一手合法的所有权,所谓"印第安人的土地所有权"在英国法律体系中无根据,所有印第安人的土地都是公共士地,英国国王自己就可以将这些土地的所有权授予他自己,并可按照他的意愿将其转让给任何人。

如果不是罗杰·威廉姆斯这类道德主义者的坚持,购买印第安人土地的做法绝不会在英国殖民地出现。

1606年冬法国尚普兰探险队成员探索阿卡迪亚地区罗亚尔港,其中许多人又病又饿,附近的阿尔冈金印第安人送来了许多食品,尚普兰将其做成法国风味的美食,载歌载舞款待队员和印第安首领以鼓舞士气。探险队的许多成员是法国贵族,他们后来组建了一个骑士团,并以此事将其命名为"快活骑士团”。

早期法国人在北美的探险也受到了印第安人的热情款待,这和英国殖民者的情形是一样的。在新法兰西殖民地建立后,在英国人挑拨、怂恿和支持下,法国殖民者主要受到易洛魁部落联盟的攻击,这些易洛魁人从早年尚普兰探险队向他们发动进攻起就成了法国人的敌人,并和英国人结成同盟。

在加拿大流传着很多法国殖民者的英雄故事。1660年,年轻的法国上尉多拉尔带着一小队人马上溯渥太华河,去阻拦易洛魁人对蒙特利尔的进攻,经过一个星期的战役后全军覆没。1690年,韦尔谢庄园的九个人,在易洛魁人的攻击下保卫庄园达一个星期之久。北美的法国殖民者习惯于一边在田间劳动,一面在手边放着枪,眼睛不时注视着附近的森林,这与英国殖民者如出一辙。

但法国殖民者不像英国殖民者那样普遍地仇视印第安人,他们没有英国人那种强烈的种族偏见和严苛的新教观点。法国移民总是试图和印第安人结成同盟,教育印第安人的孩子,使他们皈依基督教,甚至实行种族间通婚,希望印第安人成为法兰西帝国的支持者。

对于英国殖民者而言,一个最好的印第安人就是死掉的印第安人,而法国殖民者认为一个最好的印第安人是一个法国的、天主教的印第安人。这或许就是大陆居民与岛国居民的不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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